住持的責任與權利

住持的責任與權利

安座主神之後,可請示主神要由誰來擔任主持,並可由主神同意之後,另設副住持一位。

住持的責任如下:

一、敬茶

二、維持神壇的清潔(不一定要自己清自打掃,可分配在此執行天命的人一同協助)

三、負責祭解的點燈以及準備相關用品(包括油、燈芯、油燈杯)

四、請示及準備主神「聖誕」的供品

五、依照主神指示,固定時間請示初一、十五、干擾化解、三曹普渡所需之一份天金高錢的內容,以及隨時準備好要使用的天金高錢

六、負責點環香,及神壇所使用的檀香或檀香精油

七、注意請示者是否有獲得此項請示內容的合格,若沒有,則不可讓其單獨請示

八、登記捐米、捐錢及收錢,每兩個月要統計及請示,捐款及白米要捐的單位,並負責捐獻,且將收據公告在神壇上(捐錢的部分,要事先請示主神,要由各人自己去捐獻在來稟報,或統一由住持或副住持收付登記)

九、準備疏文及蓋章,監督請示者須將疏文及天金高錢請示獻化

十、維持神明廳的秩序,包括不可喧嘩,不可聊天,不可讓其他人插話

 

住持可享有主神的保護 (針對身體方面)

 

講者:陳瑞竹  筆者:陳甄